吃吃喝喝看看戏,逛逛拍拍不亦乐乎

【看戏随笔】抛开情怀、欲见《紫钗》,一场爱情买卖



很多人看《紫钗记》看的就是一份情怀。

情怀这种东西很奇妙,明明只跟记忆中的感情有关,可偏生又爱同艺术欣赏联系在一起。

——和记忆有偏差了,就是不好的。

我对《紫钗记》也是很有情怀的,有段时间把任白的原声CD放进电脑里,每天当BGM循环着播,那些经典唱段熟得不能再熟,拾钗还钗、见客诉情……尤其是剑合钗圆,连时长我都很记得,因为刚好够我哼过上班路上的一段地铁时光。

我以为这部戏已属街知巷闻,那段剑合钗圆更是“国际歌”,不管谁都会哼上两句。直到最近因着广州艺术节,广州粤剧团将这部戏重排上演,我才发现有一些粤剧观众是对这部戏连一点点了解都没有的,更不要说对《紫钗记》的情怀了。

一个时代落幕了,是时候要抛开情怀,来重新观视这一部戏了。

 

汤显祖的《紫钗记》在玉茗堂四梦中被称为“最艳”——“艳”在何处呢?纤纤玉女,美哉少年,此事攸关风与月。这个故事原出蒋防的《霍小玉传》,唐涤生称之为“凄艳绝人间”,一如所有风流韵事的开头,郎才女貌,一见倾心,在盛世长安,颠倒浮华。和这个活色生香的开头相对,《霍小玉传》的结局却凄厉之极。“君虞、君虞,我是女子薄命如斯,君是丈夫负心若此,韶颜稚齿饮恨而终,慈母在堂不能供养,绮罗弦管从此永休,徵痛黄泉皆君所致,李君李君今当永诀,使君妻妾终身不安!”——这是一段何等惨烈的控诉!最后的诅咒更令人毛骨悚然。从此李益便生活在恐惧惶惑中,他负了小玉,终身再不能拥有一段平稳的婚姻,三次婚姻皆不圆满,一见女子便生妬嫉。相比起郎情妾意金风玉露一相逢的开头,直如红颜白骨般令人心生畏怖。记得曾有人考证,古时歌妓流行给自己编造出身高门的头衔以抬高身价,霍小玉虽称霍王女,很可能也是这样一种风月圈中的头衔罢了;按剧中霍母年过六十,小玉才二十出头(初识李益时十八岁),若真是霍王千金且由霍母所生,那霍王的口味也是蛮重的(喂)而且霍老太的种种行止,分明也更像是鸨母。但不管是真王女还是假郡主,一段感情如果轻于结合,同样会易于分离;逢场作兴,大部分人也不会当真。李益一开始便言明是求色而来,他不似王魁还骗取了焦桂英的身家,不似魏超仁还陷梅暗香以重罪。李益的罪名说到底只有“负心”二字,而且这份“心”他一开始就没有投入太多,所以他以为断绝来往便可断情,孰不料小玉之情深激烈,一至于此。

 

唐代礼教关防不重,如果不是搞出了人命,风流才子大多不会受到道德谴责;但蒋防的《霍小玉传》却把男主角李益推到了风口浪尖。李益其实只是做了那个年代大部分普通人会做的事情,阳关送别之际,小玉已经预感到李益此去将不回,于是留下一段悲愿,只求与李益欢爱八年,此后便剪发披缁、遁迹空门——而李益却连这份堪称卑微的愿望都无法满足。和小玉的深挚感情相比,李益的“常人行径”便显得分外寡情凉薄了。《霍小玉传》谴责李益的凉薄,歌颂小玉对爱情的忠贞,但结尾那段鬼魂作祟因果报应之说却由来为人诟病。汤显祖的《紫钗记》摒弃了《霍小玉传》的这段结局,一反原作薄幸的形象,把李益塑造成一个多情而重情的男子,最后在黄衫客的帮助下李益与小玉终成眷属。男主角的个性形象以及故事结局都作了改变,放在其他作品中绝对能称之为面目全非。然而对汤显祖的这番改动,唐涤生却认为只是“稍异于”《霍小玉传》(《改编汤显祖〈紫钗记〉的经过》),也就是说,唐涤生认为汤显祖的修改并没有伤害到《霍小玉传》的根本。

 

唐涤生笔触浓艳,由他来改编“最艳”的《紫钗记》实在有加成的效果。他一贯偏爱飘零红粉,那些命途多舛却怀着一团生命烈火的女子尤其受到他的青睐,穆素徽、李慧娘、长平公主……还有这霍小玉。而从文学角度,霍小玉之感情复杂、形象完整,又胜过其他。《帝女花》是一段家国悲歌,《再世红梅记》是色欲欢爱,都是一生一旦之间的因缘契合;唯独《紫钗记》,霍小玉之爱李益,与李益并没有关系。在汤显祖的《紫钗记》中,自折柳阳关之后,霍小玉与李益的剧情就呈双线发展,一直到剑合钗圆之前,等待着李益的霍小玉,以为李益已经负心忘情攀上高门的霍小玉,其所经历的境况与心理转折,她内心的煎熬、折磨、痛楚,与《霍小玉传》是一致的。这就是唐涤生认为《霍小玉传》的根本。《霍小玉传》把小玉的不幸归结于李益的负心,把小玉灵魂的怨愤加诸李益的妻妾身上,好似只要当初小玉真能嫁给李益,哪怕只是为妾,悲剧便不会发生,也足够公道——实际上这种因果报应论抹平了两人在爱情上的不同期待,也掩盖了社会地位不平等在爱情上造成的不公。

 

汤显祖的《紫钗记》用了较多篇幅分别描写小玉和李益在分开情况下各自的感情变化,《霍小玉传》更多的还是旁观叙述的角度,汤显祖却能从主观角度剖析这种在强权压迫底下的青年男女,他们对爱情追求的炽烈,同时又在现实的压力下逐渐消磨了希望。很妙的是,唐涤生改编时主要保留了霍小玉一线,李益那一线却删减得比较多(吹台赋诗是整个没有了,但小玉的典卖珠钗到怨洒金钱都是有保留的)。苦相思,能买不能卖。但爱情,本身却是一桩交易,圆满与否,看的是交易双方各自的期待,以及各自拿出的资本。李益的期待是一份精神契合的爱情,一个才学、品貌相当的佳人,投入的资本是一个口头承诺、一纸盟心句(也是保证书)和一个非正式的结婚仪式;霍小玉的期待是一个能光耀门楣、带她母女二人脱出受人轻贱的社会地位的俏郎君,李益便是她看中的潜力股。她的期望是如此巨大,所以她投入的资本也大,大得如同赌注——全部的人生,和尊严。这桩交易一旦失败,李益不过是失恋,如同卢太尉所说,“你喊两声就好了”;但小玉却会把自持一生的尊严和期望通通赔了进去。

 

在此基础上再来看灯街拾翠和花院盟香两折就觉得太有意思了,这又哪里只是青年男女一见钟情继而指天笃地的寻常戏码而已?拾巾还巾,拾钗还钗。对无心的卢燕贞,李益拾巾即还,连名字都不愿留;但对留心的霍小玉,李益有钗在手偏诈称地上红叶,面对丫鬟讥诮仍是不依不挠,非要小姐问问自己的名字。到后面半遮面儿弄绛纱,风中杨柳雾中花,爱情交易的双方在此机锋互递,不知交手了多少回合。所以那天我在看陈韵红的霍小玉时是很觉惊喜的,白雪仙在写《我怎样去揣摩霍小玉的人物性格》一文中所提到小玉自矜、自负、热于情爱,又深切期望完成母亲回归霍家愿望的性格特质,很意外地在仙姐以外的人身上得到重现。其他版本的小玉往往过于娇弱,性格失于软弱温良,这便不是霍小玉了。而咪姐的小玉,初登场时冷傲如梅,虽是风尘沦落,却依然为自己洛阳郡主霍王千金的身份而自豪,行为举止有大家闺秀的骄傲与矜持。到后面唱“小桃红”一段,虽则已是“心暗自爱慕他”,却为身份所虑,那娇羞又犹疑、心念千回百折的少女情态演得真个是动人之极。

 

论社会阅历,其实霍小玉胜出李益许多,李益有理想化倾向不奇怪,奇怪在于霍小玉的期望比李益更为不切实际。一夜相识,一夜定情,然后就做了一夜夫妻,想要天长地久……引喻山河,指诚日月,生则同衾,死则同穴……就算抛开一切客观因素,怎么想,都很虚渺。霍小玉这样的想法并非孤例,比如李亚仙也想要青楼之中出状元——然而状元又如何呢?在读书人眼中,状元已经是人生巅峰;但进了官场,才知道高中不过只是进入社会的第一步,状元头顶上还有许多大山,压得他无可奈何。中状元其实改变不了任何事情,改变不了社会制度,改变不了世俗眼光,只会令两个人之间的地位差距拉得更大。卢太尉就是社会权威的一个代表,一个缩影。即使君虞不是负心人,凭他一人想要对抗太威的权威,哪怕加上一个小玉,都是以卵击石。就算他们两人都能舍得一身剐,但他们各自的家人亲眷呢?好友故旧呢?小玉纵然舍得可怜娘亲死后尸无掟口钱,李益又怎能舍弃全然无辜的白发高堂亲族兄弟?不说远的,那个因为拒绝为媒惨遭杖杀的崔允明不正在眼前吗?如果不是有个就像外挂一样的黄衫客进行干预,小玉和李益的爱情几乎就是一条绝路。或者有人会不满汤显祖修改了李益负心人的设定,不满最后成了大团圆,然而正是这么一改才让《紫钗记》有了社会控诉的力度,而不仅仅是一个痴心女子负心汉的悲剧故事;至于黄衫客的出现,其实不正是对不公世道的最大讽刺吗?因为只有超越世间一切的无上权威,才能保证一段寻常安稳的幸福得以圆满,这不是讽刺又是什么呢……

 

人们常说爱情应该纯粹一些,可是爱情从来不只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。我是爱《紫钗记》胜过《牡丹亭》,因为它里面的爱情,要真实许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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